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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 題國際間動物福利的發展與台灣現況
講 者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
日 期2016/09/23長 度00:22:06人 氣203 次
摘 要
我國動物保護法立法宗旨:「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」(第一條,1998),看似崇高,但追探該條文之立法理由:「為尊重及保護動物之生命,並避免動物對人類之生命、身體或財產造成侵害,於保護動物之同時,亦應加以管理。」,及立法動機:「八十一年間發生數起流浪犬咬人事件,引起社會重視,為避免寵物造成環境衛生、社會安全等問題,並為順應世界保護動物之潮流,有必要制訂專法以保護及管理動物」(行政院版,1997),可知端倪。也就是說,台灣動保法的重點是「狗」。而 20 年來,狗已從瘋狗、野狗、棄犬、寵物、同伴(伴侶)動物,到如今被稱為「毛小孩」、「毛孩子」或「毛寶貝」。
立法院也於 2015 年通過所謂公立收容所「零安樂死」條款,將自明(2017)年初起施行。此外,多年來一直有人訴求流浪狗 TNR (捕捉、絕育、放回原地)或 TNVR(加上狂犬病預防注射:V),主張:我們的生活空間本來就有狗,應該接受狗可以生存於我們的四周。也就是認為:流浪狗也是一種「原生」動物,除非有「侵害人類」的證據,根本不應該捕捉(和收容、撲殺!)。簡易的口號讓總統、六都市長都朗朗上口。
這麼重視「狗權」的國家,狗的動物福利究竟是進步?退步?還是原地踏步?而民眾對狗,以及其他動物的態度,有更為尊重與善待嗎?
「動物福利」一詞,在不同知識脈絡下,各有風貌。在生命科學,是研究動物個體的身心健康、生命品質。從動物倫理或動物態度來看,看似與動物權的主張競合,又可互為表裡。從社會學和心理學角度,則是評估人與動物互動的平衡點。
現實上,「動物福利」的落實則有賴五個因素的匯集,包括知識、價值、法規、技術和經濟(DavidFraser & Leonard, 1993)。以狗為例,比較國際間動物福利的發展與台灣現況,一個值得參考、對照的文獻是國際同伴動物管理聯盟(ICAM)於2015年出版的《狗口管理方案的監督與評估》(A guide to monitoringand evaluating dog population management interventions)。
提 供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-2016科普論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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