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瀏覽人次: 2,250,382 次 (Since 2010/07/14) 會員登入
聯盟單位  |  虛擬講堂  |  網路直播  |  其他演講  |  排行榜  |  留言板  |  知識擂台  |  回首頁
首頁 > 虛擬講堂 > 【週日閱讀科學大師】上太空也要守法?   快速搜尋演講 進階搜尋
  【週日閱讀科學大師】上太空也要守法?  
★chrome瀏覽器無法播放Silverlight解決辦法
0:00 / 0:00

講者: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黃居正 教授
日期:2023/03/12
性質:演講
類別:應用科學
語言:中文
長度:01:35:42
觀看:136
推薦:0
摘要:
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我國的「太空發展法」,也提升了「國家太空中心」之地位,使其成為執行台灣太空政策與計畫的行政法人。現在我們已經如所有太空國家般,擁有了規範太空活動的法律體系。

太空位於離地表10萬公尺以上的高空,任何國家都不能對她主張絕對、排他的管領主權,但不...
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我國的「太空發展法」,也提升了「國家太空中心」之地位,使其成為執行台灣太空政策與計畫的行政法人。現在我們已經如所有太空國家般,擁有了規範太空活動的法律體系。

太空位於離地表10萬公尺以上的高空,任何國家都不能對她主張絕對、排他的管領主權,但不是因此就可無法無天。不管是基於戰略目的之行為如投射彈道火箭、核動力載具或低軌道軍事衛星,或為了探索新領域與自然資源如登月尋星,還是單純做商業性利用如發射酬載設施、地球觀測與通訊衛星,各國近用太空的方法與限度,以及產生之責任,都必須受到國際太空法的約束。

台灣從1990年代開始,就以發展低軌道科學衛星、發射系統以及地面控制設施為太空活動之目標。近年來也執行了探空火箭、地球觀測與氣象衛星的發射計畫,接下來還要展開發射場之設置與商業性酬載等活動。這些活動本來都是國際太空法原則規範的對象。但由於台灣的法律地位未定,無法加入國際太空公約。因此,透過制定「太空發展法」,謀取與國際太空法接軌,在權義平衡條件下,有效管制包括商業性太空活動之風險,分配損害賠償責任,推動產業配套措施,就變得勢在必行。

太空是人類的共享資源,任何國家都可以自由進行研究、開發與利用。太空活動所取得之新知識與技術,包括地球觀測所產出之資訊,都應該在和平互惠原則下,與其他國家共享。雖然不能參加聯合國的「和平使用外太空委員會」,台灣也必須透過「太空發展法」,宣示善意遵行國際太空法原則的工具,才能打造與其他太空國家攜手合作的基礎。

從事太空活動的國家,應對其活動造成之損害,包括火箭發射場周邊的損害,碰撞到其他國家的衛星或載具,以及因設施墜落造成的地面損失等,擔負國家責任。依據國際太空法原則,這種責任是由國家絕對負責的危險責任。不論發射活動是由國家所直接從事(例如由國家太空中心執行之發射),還是透過多國合資計畫,甚至由本國私人委託外國發射,國家都必須負責。這也可以解釋為何各國都會在太空立法中,嚴格管制本國境內或由本國人合資進行之發射、引導火箭重返活動,包括要求登記、審查其發射計畫,與發射場之設置與營運,來控制自身的風險。

現在位置:演講摘要詳細內容
推薦  (0)
推薦至Plurk
提供:週日閱讀科學大師-第20屆
本講座係由科技部補助舉辦

轉寄  

推薦者:  
電子郵件地址: (如欲轉寄多人,請以 ; 分隔email)  
留言給收件者:  

回報問題  

問題說明:  




【週日閱讀科學大師】學習與記...
講者:梁庚辰
觀看:5,429
微水力發電應用於再生水廠評估...
講者: 黃志偉
觀看:379
太陽電池的點點滴滴
講者:林楚軒
觀看:889
【週日閱讀科學大師】通往宇宙...
講者:吳俊輝
觀看:174
【週日閱讀科學大師】Taiw...
講者:吳宗信
觀看:153
開幕儀式
講者:王家蓁主任等
觀看:212

現在位置:學習公約